▍ 车辆充/放电

▍ 车辆充电

▍ 交流充电简介

交流充电是首选的充电方式。交流充电可以保护动力蓄电池的健康状况,延长动力蓄电池使用寿命。

▍ 直流充电简介

与交流充电方式相比,直流充电可以大大缩短为车辆动力电池充电所需的时间。

注意:根据您充电时的环境温度、功率水平、充电桩类型和位置,充电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频繁地使用直流充电可能会降低动力电池的能效和使用寿命。

▍ 车辆充电注意事项

  • 请勿让充电设备浸入水或液体中。不遵守此警告可能造成火灾、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 请勿尝试打开充电设备。如果不遵守此说明,则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
  • 如果充电设备有故障或已损坏,请勿使用。如果不遵守此说明,则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
  • 按照当地法规安装充电设备。不遵守此警告可能造成火灾、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 充电设备接地说明

  • 请勿将220 V 充电设备与延长线、双插脚适配器、浪涌电压保护器、计时器或其他适配器结合使用。
  • 电表外壳和配电维修面板中有高压电。接触高压电会导致火灾、电击、人身伤害或死亡。
  • 请勿使用浸入或浸没在水中、雪中或暴风雨中的充电口。使用充电设备时,始终避免潮湿、水和雪。不遵守此说明可能会导致火灾、电击、人身伤害或死亡。
  • 在使用充电设备前,请阅读本手册中的所有说明和警告。
  • 在使用或充电时,请勿连接或断开充电设备的任何可插拔部件。请勿将手指或任何物体伸入充电枪。儿童在插好电的充电设备附近活动时应有人监护。不遵守此说明可能会导致充电设备损坏、火灾、电击、人身伤害或死亡。
  • 在使用时,请勿将充电线暴露在可燃蒸汽下,否则可能造成爆炸。
  • 每次使用前,请检查充电设备。如果充电设备已损坏,请勿使用。请勿尝试打开或修理充电设备部件的任何部分,否则设备将无法使用。充电设备组件的充电口插头和连接器中含有关键的无法维修的安全装置。不遵守此说明可能会导致火灾、电击、人身伤害或死亡。
  • 电击风险,本产品内部零件可能造成电击风险。
  • 请勿在超出-30℃ 至55℃ 工作温度范围的情况下使用充电设备。
  • 如果您的车辆是纯电车型,纯电车型属于高压平添开发,在选择快充设备给车辆充电时,请选择电压在750V及以上,功率优先在180kW及以上的高压充电设备。

▍ 充电操作

注意:建议在电量降至警戒红格前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可以确保后续不会因电量不足而无法起动车辆,同时及时充电对电池有益。

注意:动力电池充电完成所需时间受充电方法、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实时温度、使用时间和外界温度等影响,实际充电所需时间与本手册里给出的数据会有差别。

▍ 充电前检查

确保充电设备没有刮破、生锈、破裂或充电口、电缆、控制盒、电线以及插头表面没有破损等异常情况。

  • 充电前请检查充电电缆,禁止使用表皮、外壳有破损的充电电缆。
  • 充电前请确保车辆、供电设备和充电连接装置的充电端口内没有水或异物,金属端子没有生锈或者腐蚀。
  • 请在相对较安全的环境下充电,避免雨淋、水浸,远离火源。
  • 禁止修改或者拆卸充电枪、充电插座和充电设备,否则可能导致充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
  • 请选择干燥通风的充电环境,不要在有燃油、涂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或存放的环境下使用充电设备。
  • 禁止在阴暗潮湿的场地使用充电线缆。
  • 禁止让儿童进行充电作业。
  • 禁止触摸充电口。
  • 雨天情况下,如果没有遮雨棚,请勿进行充电操作。
  • 充电过程中如遇大风、雨雪、雷暴等,应及时检查充电枪是否牢固并处于干燥状态。
  • 充电过程中如果充电口附近受潮,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先断开供电电源,然后断开供电端插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不要触碰充电插头金属片,以免引起安全事故),再拔出充电枪,必要时请使用绝缘手套,并尽快联系授权经销商确认。
  • 如果在充电时发现车辆散发出异味,请立即停止充电。
  • 充电时,禁止挤压充电线缆。
  • 充电结束后,禁止湿手或站立在地面积水中断开充电连接装置。
  • 车辆行驶前请确保充电连接装置已脱开车辆充电口。

▍ 充电口识别

车辆配备有两种充电口,可以使用不同的充电桩为车辆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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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交流充/放电口

B 直流充电口(快充充电口)

C 充电口指示灯

  • 蓝灯常亮代表充电准备(插枪未充电);
  • 绿灯闪烁代表充电中;
  • 绿灯常亮代表充电完成;
  • 红灯常亮代表充电故障;
  • 蓝光闪烁代表预约充电。

▍ 打开充电口罩盖

充电口位于车辆右侧。

车辆处于解锁状态下,按压充电口罩盖后部,充电口罩盖即解锁并轻微弹开。

▍ 充电方法

  1. 停稳车辆,将车辆挡位切换至驻车挡(P挡)。

  2. 按压充电口盖后边缘打开充电口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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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取下相应的充电口密封盖A或B。

  4. 当使用交流充电枪,请插入车辆交流充电口A;当使用直流充电枪,请插入车辆直流充电口B;

  5. 将充电枪正确插入车辆充电口,充电枪被锁止,此时充电口指示灯蓝色常亮,组合仪表电量充电连接指示灯image-20251011094916247,表明充电枪连接正常。

  6. 按照充电设备的使用说明,完成设备端的操作;

  7. 启动充电后,充电口指示灯绿色闪烁,组合仪表上有文字信息提醒正在充电,同时充电指示灯image-20251011095011784点亮,表明车辆正在充电。

  8. 充电完成后或需要提前结束充电时,请按照车辆连接的充电设备的使用说明操作,拔出充电枪,将充电枪放回充电桩原位,先将车辆充电口密封盖盖好,再合上充电口盖。

  • 请使用满足标准的充电桩。
  • 必须严格按照充电桩的操作流程充电或停止充电。充电过程中禁止随意插拔交流充电枪。
  • 如果您的车辆是纯电车型,纯电车型属于高压平台开发,在选择快充设备给车辆充电时,请选择电压在750V及以上,功率优先在180kW及以上的高压充电设备。

注意:当使用满足国标标准的交流充电桩,请选择7kW的设备。

注意:当选择家用充电枪时,请选择满足国标要求的模式二充电枪及电网需接地的插座进行充电。

注意:插入/拔出充电枪时应匀速插拔,切勿倾斜或晃动充电枪。

注意:直流充电(快充)中途停止充电后,再次充电时需要拔枪后再次插入才能启动第二次充电。

注意:如遇到充电故障请重新插拔枪或重新上下电后,或换桩或充电枪后再次尝试。

注意:在环境温度低于-10℃,冷车充电时,充电桩端起始时没有电流输出,这是由于电池包在放电自加热。

注意:在低温环境中,车辆电量偏低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时,应尽快对车辆充电。

注意:车辆充满电后,SOC值需要消耗至96%以下才能再次进行车辆充电。

注意:建议车辆每一周至少满充一次,以修正SOC误差。

注意:低温情况下充电口盖可能会结冰,导致充电口盖无法打开,此时应先进行解冻处理。

注意:洗车时,避免使用高压水枪冲击充电口盖开关区域,否则可能会导致充电口盖打开。

▍ 交流充电连接器应急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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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流充电枪解锁功能出现故障时,可以使用应急拉索解锁交流充电枪,应急拉锁位于行李箱泡沫隔板下方。

打开后备箱门,取出行李箱盖板及随车工具储物盒,再拉动应急拉索解锁充电枪。

注意:应急解锁拉绳仅用于应急使用,如无法正常解锁交流充电枪应尽快联系授权经销商进行检修。

注意:如无法拉到应急拉锁,请借助钳子类工具拉动应急拉锁,留意避开应急拉锁旁的线束及管路。

▍ 预约充电设置

在中控屏应用列表中点击“能量管理”图标,进入能量管理界面,可对“预约充电”、“开始充电”进行设置。

  1. 预约充电:在能量管理界面中,点击“预约充电”选项,开启与关闭预约充电。当“预约充电”开启时,在能量管理中,点击“预约时段”下方的选项,可进行设定预约充电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

    开始与结束充电时间:车辆会仅在设置好的时间段内充电,并按设置的充电时间定时充电。

    固定地点生效:车辆会定位记录本次地点,此后车辆每次到达该地点并插入充电枪后,定时充电功能将会自动开启。若需要更换设定位置,可点击“更新至当前地址”按钮对充电位置位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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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立即充电:在能量管理界面中,点击“立即充电”图标,则会跳过预约充电开始时间,车辆立即进入充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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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预约充电功能,仅适用于使用交流充电。

提示:已设定预约充电下,插入慢充枪时,则车外会声音提示是否成功进入预约充电等待状态。

提示:“固定地点生效”打开后,仅在用户设定的充电位置1km范围内生效预约功能,其他位置充电则会立即充电。

▍ 车外放电

注意:建议使用江铃福特推荐的放电枪型号。

车辆配备V2L(车对用电器)及V2V(车对车)模式放电功能,分别通过车辆交流放电口、V2L放电电缆或V2V放电电缆,可实现车对用电器及车对车供电的功能,作为电源对照明、小功率家用电器进行供电,最大功率可达6.6kW。

▍ 放电前检查

使用前请检查,确保放电设备没有刮破、生锈、破裂或枪口、电缆、插座以及电线表面没有破损等异常情况。

如果插座表面有损坏、生锈、破裂或连接太松的时候请勿放电。

当插头很脏或潮湿时请先断电,用干燥清洁的布擦拭插头,确保放电插头干爽、干净。

注意:V2L与车内220V放电可以同时使用,V2L最大放电功率预计可达4.4kW。

注意:V2V不能与车内220V放电同时使用,比如先使用了V2V功能,车内220V放电就不能使用,只能优先使用其中一个功能。

注意:车辆配备放电枪防盗功能,在锁车且处于放电中或放电结束状态下,放电枪无法拔下。解锁车辆后,方可正常取下放电枪。

注意:V2V放电需要充电车辆允许即时充电。当充电车辆存在故障或开启了预约充电等功能,可能导致放电失败。

▍ 放电开关(如有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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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L或V2V放电装置连接好后,按下开关,可打开或关闭放电功能。

▍ 放电口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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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交流充/放电口(可用于V2L及V2V模式放电)

B 充电口指示灯

  • 蓝灯常亮代表V2L及V2V放电准备(插枪未放电或放电结束);
  • 绿灯闪烁代表V2L及V2V放电中;
  • 绿灯常亮代表V2L及V2V放电即将结束;
  • 红灯常亮代表V2L及V2V放电故障,组合仪表常亮充放电指示灯,请尽快联系授权经销商。

▍ 放电方法

▍ V2V模式放电方法

  1. 停稳车辆,将车辆挡位切换至驻车挡(P挡);
  2. 按压充电口盖后边缘打开充电口盖,取下交流充电口密封盖;
  3. 将V2V放电枪一端插入放电车辆交流口,另一端插入充电车辆交流口;
  4. V2V放电枪插好后,点触车机系统的“能量管理”-“充放电”-“对外放电”,或按下中控台前部对外放电开关(如有配备),打开放电功能,车辆开始对充电车辆供电;
  5. 使用完成后,在车辆操作关闭放电功能(同步骤4),按压受电车上V2V放电枪上的按键拔出放电枪,再按压供电车上V2V放电枪上的按键拔出放电枪;
  6. 装回交流充电口密封盖并关闭充电口盖,将V2V放电枪放回原位。

▍ V2L模式放电方法

  1. 停稳车辆,将车辆挡位切换至驻车挡(P挡);
  2. 按压充电口盖后边缘打开充电口盖,取下交流充电口密封盖;
  3. 按压V2L放电枪上的按键,正确插入车辆交流充电口;
  4. V2L放电枪插好后,点触车机系统的“能量管理”-“充放电”-“对外放电”,或按下中控台前部对外放电开关(如有配备),打开放电功能,车辆开始对放电枪插板供电;
  5. 使用完成后,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拔下电器插头,在车辆操作关闭放电功能(同步骤4),按压V2L放电枪上的按键拔出放电枪;
  6. 装回交流充电口密封盖并关闭充电口盖,将V2L放电枪放回原位。

注意:电量低于设置放电限值时,车辆无法打开该功能。

注意:车辆配备放电枪防盗功能,在锁车且处于放电中或放电结束状态下,放电枪无法拔下。解锁车辆后,方可正常取下放电枪。

注意:若无法拔出V2L放电电缆,可使用应急拉锁解锁。

注意:V2L放电时请勿接入超过枪或车辆放电规格功率的用电器,避免整车报放电故障停止对外放电。

注意:因V2L/V2V功能要求国标推荐版本近年来才发布,尽量使用江铃福特推荐的国标V2L/V2V放电枪(V2L放电枪分两种规格16A及32A放电枪),避免使用了按照早期建议稿开发的放电枪而影响功能的正常使用。

注意:请勿改装V2L放电口作为家用电网“供电站”使用,以免损坏车辆。

注意:不建议使用以下设备:

  1. 阴极射线管型电视机。
  2. 电动机负载,例如真空吸尘器、电锯或其他电动工具和压缩机驱动的冰箱。
  3. 处理精确数据的测量装置,例如医疗设备或测量设备。
  4. 其他要求非常稳定的电力供应设备,例如 微型计算机控制的电热毯或触摸感应灯。
  5. 启动瞬间,电流非常大的设备,启动电流不大于30A的设备。例如空调、压缩机、洗衣机、压缩机驱动的冰箱等。
  6. 无功率因数校正用电设备不建议使用。
  7. 额定功率或启动功率超过车辆或放电枪标准功率的用电器,整车会报故障停止对外放电。
  8. 其他不合格用电器,如有漏电等设备。

▍ 放电功能设置

在车机系统显示屏中的“能量管理”-“充放电”界面,可进行放电功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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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放电功能设置开启时,点触车机系统中的“能量管理”-“充放电”-“对外放电”栏,弹出放电设置框,可设置开启/关闭锁车放电、电量过低启动发动机发电(增程车型配备),还可查看单次放电时长及设置放电限值。

▍ 车内放电(如有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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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放电的电源插座位于车辆后备箱的右侧,可以为插座盖上所示最高额定功率的设备供电。

车内放电操作:将需要使用的用电设备插头连接车内的电源插座,组合仪表点亮车内放电状态指示灯image-20251011101330505,车辆开始放电。

停止放电操作:拔下用电设备插头或者将整车下电至OFF模式,电源插座结束放电,组合仪表熄灭车内放电状态指示灯image-20251011101330505。

当电源插座故障、输出过载、供电电压过大等,组合仪表点亮车内放电故障警告灯image-20251011101447532,并弹出“车内放电故障”文字信息。

▍ 电源插座注意事项

  • 请勿使用延长线或将多个设备连接到电源插座。否则可能会导致电源插座过载。如果不遵守此说明,则可能导致火灾、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严禁在未使用电气设备时将其插入电源插座。不遵守此说明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 某些设备在最初插入时可能会超过设备标签上的额定功率,并且可能需要您多次按下设备电源按钮以允许软启动。在多次尝试之后,如果设备仍处于关闭状态,请考虑您的设备可能需要接在可用功率更高的插座。
  • 如果设备功率超过瓦数限制,电源插座会暂停供电。需拔下设备,确保设备不超过功率限制再次使用。

▍ 电源插座限制

您不应将电源插座用于以下类型的电气设备

  • 阴极射线管型电视机。
  • 电动机负载,例如真空吸尘器、电锯或其他电动工具(头发吹风机类可以)。
  • 处理精确数据的测量装置,例如医疗设备或测量设备。
  • 其他要求非常稳定的电力供应设备,例如微型计算机控制的电热毯或触摸感应灯。
  • 启动瞬间,电流非常大的设备,启动电流大于10A设备。例如空调、压缩机、洗衣机、压缩机驱动的冰箱等。
  • 无功率因数校正用电设备不建议使用。

注意: 如遇放电故障,需先将设备拔下,再将车辆重新上下电,更换设备再次使用。

注意: 如果设备功率超过瓦数限制,电源插座会暂停供电。需先将设备拔下,再将车辆重新上下电,确保设备不超过功率限制再次使用。

注意:当出现以下任意情况,电源插座会停止供电:

  • 车辆下电至OFF模式,电源插座会停止供电。
  • 仪表点亮动力电池电量低指示灯image-20251011101634446时,电源插座会停止供电。
  • 当车辆在慢充充电(交流充电)时,电源插座会停止供电。
  • 车内电源插座、V2V无法同时使用。先接入设备可供电,后接入设备不提供供电。

▍ 电源插座接入设备后仪表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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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蓄电池智能补电功能

车辆电源关闭后,若系统检测到蓄电池电量偏低,将自动激活智能补电功能,由动力电池为蓄电池进行充电。在此情况下,若车辆停放一段时间后再次启动,中控屏显示的续航里程可能略有减少,此为正常现象,请放心使用。

▍ 蓄电池能量管理功能

当系统监测到蓄电池电量较低时,将自动限制部分电气功能的使用,以避免电量过度消耗。同时,组合仪表和中控屏将显示提示信息,建议您及时启动车辆或关闭电源。若未进行任何操作,车辆将在设定时间后自动断电,以保护蓄电池电量,确保下次能够正常启动。